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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制定出台《村级组织工作经费暂行管理办法》
 
http://www.qhnews.com   祁连山报  2008-09-01 08:45

  青海新闻网讯 为逐步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村级组织工作经费正常增长机制,近期,刚察县制定出台《村级组织工作经费暂行管理办法》,得到了基层干部的普遍认可。

  管理办法明确了经费使用范围,规定村级组织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公用取暖、党组织活动和日常教育管理,同时将村干部差旅费列入其中,解决了村干部外出工作的后顾之忧。明确了资金管理措施,规定村级组织工作经费按照县、乡、村三级审核的管理使用方式,实行经费报账制,进一步明确村级财务支出审批权限,500元以下支出由村委会主任审批,500元以上支出由村委会做出具体计划,村民理财小组审查,经村民大会“一事一议”讨论通过,由村委会主任签字,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主管乡长签字,县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后予以报销。明确了监督管理措施,规定各村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监督村组织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对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实行年度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作者:刚组)

 
 
  编辑: 王金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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