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处分够不到,批评难见效,群众也不告,影响却不好。”这是过去公安民警队伍常见的问题,去年,刚察县公安局针对这种存在的问题实施了民警百分考核办法,对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质量,密切警民关系,增强民警自律意识,遏制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和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办法实施一年来,全局民警的平均分值在90分左右。
为增强办法的可操作性,该局列举出34条146种行为,按违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确定相应分值,明确了从重、从轻和免予扣分及奖励的情形条件。同时,规定扣分与内部处理措施同步进行,对一次有几种不同违规行为的民警,按照较重的违规规定扣分,防止了凡违规行为分值累积一次超过上限等情况的出现,真正体现了教育从严、处理从轻的原则。
考虑到专职督察人员有限的时间和督察面小的实际,该局确定局领导和各队、所、室领导为兼职督察员,作为民警违规督察、记分的主体。为强化扣分的教育预防功能,将之与政治待遇和经济利益直接挂钩,扣分处理与纪律处分相衔接,同一问题连续扣分七次,实行一票否决制。(作者:李联邦 祁昕民)